通知公告
2022年下半年关于甄选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
编辑:杨楠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12-02 11:40:08

各学院,相关毕业生:

为深入落实各级文件精神,大力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,根据《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入驻项目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湖工大招就〔20215号)的相关规定,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特面向全体在校生、毕业五年内校友及在编教师征集创业项目。

一、项目申报条件

入驻申报负责人可为大学生(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且年龄不超过35岁,含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教育,以下同)或我校在编教师。创业项目或团队无论是否注册公司,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:

(一)以学生为申报负责人的项目,法人为申报负责人且占股不少于总股本的30%,我校大学生成员合计股份达到或超过总股本的67%,学生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。以教师为申报负责人的师生共创项目,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,教师申报人为最大股东,我校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总股本的51%,且我校学生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0%

(二)创业项目如果已经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武汉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,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。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。

(三)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,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,运作良好的团队。

(四)创业项目合法合规,并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、较为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。
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
(一)新入孵项目:

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,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:

1、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;

2、附件:

1)申报人身份证;

2)申报人是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;申报人是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和在校证明;申报人是在编教师的提供我校出具的聘用证明。

3)已经注册公司的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股本证明;团队形式创业的,需提供发起人及出资额证明材料;

4)对申请表中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的证明材料(如:专利、高企证书、参加各类创业大赛获奖情况;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,需有相关资质证明;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:需提供评价周期内在孵企业入库编号、系统查询结果截图、营业执照及入孵协议影印件。)

(二)展期项目:

展期项目不需要提交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,只需要按要求在平台上完善公司材料,并在群里接龙报名:

1)已经注册公司的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股本证明;

2)在系统中完善公司相关材料(如:专利、软著、商标著作、科研成果、论文、高企证书、参加各类创业大赛获奖情况;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,需有相关资质证明;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:需提供评价周期内在孵企业入库编号、系统查询结果截图、营业执照及入孵协议影印件)

3)经营状况的证明材料(如:经营合同,税收证明,银行流水等)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平台申报(202212320221212),申报网址https://jycy.hbut.edu.cn/(只能使用校园网登陆)。新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遇到问题可加入QQ群聊:《2023上半年新入孵申请群》群号:484393154125日(星期一)16:00-16:30将通过腾讯会议364-377-628,对申报系统进行讲解。

(二)学院审核(2022121320221216日):各学院就业创业中心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,审核申报人身份等申报信息,提交学院审核意见。

(三)项目材料网评(2022121720221219日):校外评审专家依据《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评审暂行办法》,对各项目提交的计划书等相关材料开展网评。

(四)项目现场评审(时间待定):各申报团队进行专家现场答辩,包括5分钟PPT项目展示和3分钟专家提问。校外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的真实性、市场前景、技术可行性、投资风险、效益、所需资金等,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及评审。评审结果将通过信息平台对外公布。

四、培育奖励

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创业基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于《大学生创业基础》课堂推荐项目和大学生示范基地初次申请入孵项目,评审排名前五名且有入孵意愿的创业项目,按每个创业项目一万元进行无偿资助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统一思想,高度重视

开展创业项目甄选、入驻创业园的工作,是扶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工作,关系创业大学生的切身利益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。

(二)健全队伍,认真审核

各学院(部)就业创业中心负责此项工作,受理本学院项目咨询,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创业项目申报的汇总和初审工作。在申报工作中因失信、失误而被通报的,不得被评为招生就业专项优秀单位。

(三)积极宣传,按时上报

各学院(部)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广泛征集、及时推荐审核创业项目,并于20221216前完成线上审报工作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 杨楠

联系电话:027-59750355/18607120516

邮箱: 4394811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