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洪山·嗅钛(Show Time)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辖区各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特区、众创空间:
为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总结推广前两届大赛成果,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,区科经局决定举办“洪山·嗅钛(Show Time)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创业留武汉 创新看洪山
二、参赛对象
参赛对象为洪山区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和主要创办人,已获评往届“洪山·嗅钛(Show Time)创新创业大赛”支持的项目和个人不再作为参赛对象。
三、报名条件
大赛将评选产生一批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先锋。
(一)参评大学生创业先锋的需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(董事长或总经理),富有创新创业精神,创业事迹突出。
(二)参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企业需在洪山区注册和缴税。
四、报名方式
采取创业平台(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特区、众创空间)集中推荐的报名方式。
报名表以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特区、众创空间为单位汇总,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于9月1日前提交至区科经局;
申报材料以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特区、众创空间为单位统一收齐,推荐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于9月1日前提交至区科经局;
各类材料一式一份。
五、大赛奖励
每个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,每个创业先锋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。
六、联系方式
洪山区科经局 企业服务和园区管理科
联系人:黄伟 87374371 QQ:120365294
喻龙 87374315 QQ:1074598196
附件:1、洪山区2017年大学生创业先锋报名汇总表
2、洪山区2017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报名汇总表
3、洪山区2017年“大学生创业先锋”申报要求
4、洪山区2017年“大学生创业项目”申报要求
洪山区科经局
2017年8月8日
附件一:
洪山区2017年大学生创业先锋报名汇总表
孵化器/特区/众创空间(盖章):
附件二:
洪山区2017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报名汇总表
孵化器/特区/众创空间(盖章):
附件三:
洪山区2017年“大学生创业先锋”申报要求
根据《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< 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(试行)>及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洪办文[2017]1号)和《区科技局关于印发洪山区“大学生创业先锋”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》(洪科[2014]6号)精神,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,宣传和表彰大学生创业典型,营造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,决定开展2017年度“大学生创业先锋”评选,申报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已开始创业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,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、主要技术骨干;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,无不良劣迹;
(三)有较好的创业能力,注重创业团队建设,不惧困难,勇于创新创业,创业精神可嘉,在影响、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、转变观念、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;
(四)创办企业在洪山区注册、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(含6个月),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大学生创业特区内注册或办公,大学生持股比例在60%以上;
(五)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(含3人),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,或技术、商业模式有创新,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,或已有营业收入,优先支持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者填写《洪山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》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;
(二)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特区、众创空间或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审查并推荐;
(三)申报者直接或由推荐单位汇总后集中报区科经局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洪山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》(见附件)
(二)附件材料
请将全部附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:
1、申报者的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历证或在校证明复印件;
2、创业企业的入孵协议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股本结构证明材料;
3、提供所获得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,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、营业收入的证明材料;
4、《洪山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》中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。
洪山区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
申 报 人姓名(签名):
创办企业名称(盖章):
申报人与企业关系:□法人代表 □主要管理者 □主要技术骨干
推荐单位名称(盖章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