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创业种子基金的通知
创业园区内各企业及创业团队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9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文件精神,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,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,我校设立“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(以下简称创业种子基金)”、《湖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“创新创业基金”和“竞赛奖励基金”》,并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。
根据相关规定,由招就处和合作发展处共同启动2018年创业种子基金申报及评审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我校大学生2017年7月创业园培育企业(已注册公司),运营情况良好,创业事迹突出,且对我校校园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资助申请审批表一份,样表附后;
2、能体现公司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计划的商业计划书一份;
3、相关证书和事迹报道材料一份;
4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3日。
四、申报及评审
1、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(创业园123室),电子版至邮箱:397041717@qq.com;
2、创业种子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大会对资助申请进行评估,确定资助金额。对已创业项目需进行现场评估。
3、管理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决议,公示后报学校备案。
联 系 人:周艳艳
联系电话:18995519918 邮 箱:397041717@qq.com
2018年上关于申报创业种子基金的通知.doc
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
2018年5月2日